2016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12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2016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和福建省直屏西幼儿园、屏东幼儿园、广厦幼儿园、象峰幼儿园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教学需要,拟于2016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
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 龄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其它要求 |
1 |
幼儿教师 (屏西幼儿园、象峰幼儿园) |
3名 |
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幼儿园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即福建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前为高级职称或一级职称,试点后统一对应职称为一级职称或二级职称) |
2 |
幼儿教师 (屏西幼儿园、屏东幼儿园、广厦幼儿园、象峰幼儿园) |
8名 |
2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
3 |
幼儿音乐教师
(象峰幼儿园) |
1名 |
2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fjjghq.gov.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报考人员应登陆2016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的报考人员仅限报考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岗位的其中1个相应岗位。
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关注2016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招聘考试时间安排,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按全省统一教师公开招聘要求的,最终折算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和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闽教人〔2016〕5号文件中的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报考幼儿音乐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小学音乐。
2.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6日前后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于2016年5月20日前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复核事项。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务必于2016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前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508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核。面试人选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签字)和同版1寸免冠近照3张。报考人员所留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畅。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历、学位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和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若确定为面试人选及考核、体检人选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否则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体检资格)。
④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幼儿园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⑤已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或已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放弃面试与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3天下午17:30前发电子邮件至3293695298 @qq.com(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确认放弃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
5.面试时间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通过其门户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和要求。
6.综合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08713
E-mail:3293695298 @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0591-86256893,0591-87839706。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