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长汀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实施方案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福建长汀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实施方案通知公布如下。
2016福建长汀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实施方案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汀卫计[2016]6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考试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卫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考试对象和范围
根据《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汀卫计[2016]61号)精神,已报名且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详见附件1)。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笔试考试采取100分制。
(二)笔试
1、笔试科目: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岗位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等公共科目为主;助产或护理专业的,考试科目《护理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命题方法
本次招聘笔试采取100分制,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委托考试中心命题。考试前一天由专人专车,县卫计局纪检组陪护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领回后交县机要局保管,考试开始前40分钟由县卫计局纪检组和相关工作人员取出,送到考场,主考及监考人员查验密封情况符合要求后,当应试人员面拆封考试。考试终了由监考人员按要求密封后,由领卷人员送回考试中心阅卷。
4、笔试工作程序(具体流程见附件2)
(1)设置考场:
本次招聘考试考场设在汀州医院行政楼(3号楼)四楼会议室,考场设主考室、考务办公室和医务室各一间,设考室1间。
(2)制作准考证:
按应试人员报名情况,根据考试中心规定的编号方法,由考务随机制作考生准考证,并通知考生于2016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前往县卫计局三楼人事股领取。
(3)布置考场和考生熟悉考场:
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3:00考务人员和各考室监考到考场布置考室,按1人1桌,W字形顺序贴好考号,并张贴考场考室示意图,4:00组织考生进入考室熟悉考场(考生准时自行前往)。
(4)笔试考试过程:
试卷于考试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当众拆封,发至考生桌上,考生可先熟悉试卷,考试开始时间到,考生开始答题。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进入考室的考生必须开考60分钟后才可以交卷离场。考试终了前20分钟,由监考提醒考生。考试终了时间到,全体考生起立离场。由监考按要求装订试卷、密封、签字、送回主考室。当日由接送试卷人员送回考试中心阅卷。
(5)公布成绩:收到考试中心阅卷结果后,将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县卫计局公示栏、县卫计局网站(http://www.ctwsj.com)公示。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page]
五、体检、考核
1、考试入围的人员名单,另行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和县卫计局公示栏、县卫计局网站(http:// www.ctwsj.com)公布。
2、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则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替补1次。
3、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1、经考试、体检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公告栏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所缺岗位名额,根据汀卫[2016]4号《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本次招聘未招满剩余名额,不再组织第二次招聘考试,将调剂到2016年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名额中。
2、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为5年(含1年见习期),原则上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八、纪律要求
1、参与笔试的监考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在考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
2、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3、应试者进入考场后,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如违反规定,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4、试题的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绝密件要求管理。
5、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1、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
2、笔试操作程序及其要求
3、考场规则
4、主考职责
5、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6、巡视人员职责
7、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8、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社局 长汀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