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办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办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公布如下。
2016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办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16〕31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原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办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3〕96号),现就做好2016年度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对2016年6月底前本地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算,认真核实并填报《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2015年度清算和2016年度费率及划拨账号登记表》(见附件,清算精确到0.01元,以下简称《清算登记表》)。上一年度各县(市、区)社保专项资金结余或差额部分,我办将在今年经费划拨时予以相应核减或追加。
二、今年国家先后对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准确提供本地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最新社保费率和接收社保资金账号信息,为下拨2016年度社保经费做好准备。
各县(市、区)填写好《清算登记表》后,于6月15日前随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汇总。请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平潭县“三支一扶”办汇总相关材料后,于6月20日前,随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我办。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苏武
电话(传真):0591-87565225
邮箱:bys@fjrs.gov.cn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