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6-05-2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2日,有意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xm120zhaopin@sina.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表及简历作为附件发送,当报考人数低于1:5(含1:5)时,采取专业知识考核与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当报考人数高于1:5时,采取笔试与专业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岗位一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知识;岗位二为护理学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报考岗位一的人员可借鉴参考2016年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教材进行复习,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急救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效率和水平,经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拟公开招聘非在编120调度员3名、非在编院前急救护士4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2日;
  2、报名邮箱:xm120zhaopin@sina.com;
  3、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表及简历作为附件发送。
  (二)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集美区盛光路689号三楼人事保卫科;
  2、资格审核材料:报名表(见附件,须有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只交复印件)。
  (三)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一)当报考人数低于1:5(含1:5)时,采取专业知识考核与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本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
  (1)120调度员岗位主要考核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知识;
  (2)院前急救护士岗位主要考核护理学相关知识。
  专业知识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现场公布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2、实践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践操作和动手能力。实践技能操作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现场公布实践技能操作成绩。
  3、综合总分:专业知识考核和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4、领取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时间、地点,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地点:集美区盛光路689号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三楼人事保卫科。
  (二)当报考人数高于1:5时,采取笔试与专业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内容:岗位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知识;岗位二为护理学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本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专业知识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现场公布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3、综合总分: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从综合总分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我中心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我中心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四)在办理人员入职手续过程中,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专业知识考核、实践技能操作、体检、考核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录取人员跟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纳入合同管理。
  (三)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均不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调入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6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1年6月1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我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实施监督。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中心会同主管部门解释。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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