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邵武市政府系统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资格复核的通知
按照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南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就资格复核有关事项安排发布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
2016年6月2日(周四)至6月3日(周五)8:00-12:00,15:00-18:00。
二、资格复核地点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邵武市熙春路10号人社局五楼)。电话:0599-6329507。
三、资格复核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位没要求,无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核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做出书面承诺(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在职考生,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第(一)条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及时提供,最迟应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填写《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见附件)。
(三)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第(一)条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服务期满的,可先由各自服务基层项目管理部门开具证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退役证。
(四)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查询认证中明确标明“辅修”字样的不予认可。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查询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带齐资格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请考生本人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核。因故放弃资格复核、面试的人员须及时提交书面声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放弃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
3、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我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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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