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公务员局《2016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2016年宁化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从事业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通告》和《关于2016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的通告》精神,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7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请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宁化县公务员局(宁化县政府大院内)集中。
二、体检对象: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2016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名单的通告》确定的体检人员。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务必按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和与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同底的1寸相片1张。
4.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体检结束交表时,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并贴好照片。
5.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B超、心电图、胸透、血压、视力、尿检等项目检查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医生和带队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6.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体检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递交县公务员局。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9.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缴交体检医院。考生体检集中时,将体检费550元交工作人员(多还少补)。
10.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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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公务员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