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资格复核通知

2016-09-2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6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资格复核通知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2016年公共事务助理员考试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报到的时间、地点
  9月30日(周五)上午8:30至1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岗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
  3. 部分对户籍作出限制的岗位,要求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弃权声明,并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传真至0591-24399129。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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