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7-10-1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5:30(正常上班时间)。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于龙岩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上杭县古田镇。福建梅花山华南虎繁育研究所,正科级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上杭县步云乡马坊村。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基建工程管理1名,主要协助基建工程的实施、管理、档案建立等,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基建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信息宣传报道1名,主要协助做好管理局的信息宣传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要求35周岁以下,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森林资源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文字功底好,能独立应用新媒介(如微信公众号)传播信息。有独立完成公众号编辑和运营工作经验、熟悉微信公众号后台操作的优先。
  (三)党务工作人员1名,协助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要求35周岁以下,中国语言文学类、森林资源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写作水平较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有党务、扶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专业。
  (四)梅花山华南虎繁育研究所水电工兼驾驶员1名,负责虎研所水电维修和车辆驾驶、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水电工证和驾驶证C证及以上并3年以上的驾龄。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自然保护区和华南虎保护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没受过任何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人员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
  三、报名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5:3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地点:上杭县古田镇古田北路10号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方式:傅女士,0597-3302691,13515913776。
  3.报名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报考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等一式二份到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名。
  (二)招聘办法
  前三个职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第四个职位(梅花山华南虎繁育研究所水电工兼驾驶员)仅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申论》。
  (3)笔试地点:在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及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笔试及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前提出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地点:在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4)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相加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由管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学历高者优先录取,至足额为止。
  2.体检标准。本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合格后,经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管理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签订形式为每年一签。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视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而定。
  (二)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由保护区管理局支付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我局现有聘用人员的工资结构发放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2.五险一金: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由用工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管理局代扣代交)。
  3.福利:聘用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参照单位在编人员发放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单位奖金等。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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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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