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晋江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7-12-2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泉州晋江市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00人,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4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晋江市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户籍人口111.8万,外来人口130万,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位居全国第5位,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县域首位,是历史名城、著名侨乡、经济强市和滨海城市。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省外高校举办专场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8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自闭症专业教师学历条件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同),专业对口,具备相应任教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其中,应聘中学、职校教师必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四)其它条件
  1.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
  2.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公立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第一批招聘)
  1.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岗位代码01-24)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岗位代码01-24;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7年12月26日前公布于“中国晋江-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
  3.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岗位代码01-24;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公布于“中国晋江-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8:30-11:30。
  (2)报名地点:12月30日前与招聘计划数一并公布。
  4.北京师范大学考点(岗位代码01-24;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东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8年1月6日前公布于“中国晋江-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7日8:30-11:30。
  (2)报名地点:2018年1月6日前与招聘计划数一并公布。
  根据招聘情况及网络预报名情况,视情况组织赴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校进行招聘。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华东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7年12月25日下午14:30。
  (2)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7年12月27日下午14:30。
  (3)东北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8年1月4日下午14:30。
  (4)北京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8年1月7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1.华东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东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东北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的面试考场平均分。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http://jjedu.jinjiang.gov.cn)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四)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点击下载>>>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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