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半月谈》第2期:扶贫干部,厌战情绪不可滋

2018-02-0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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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干部,厌战情绪不可滋
扶贫干部,厌战情绪不可滋
  岁末年初,一些贫困县在过去一年间历史性地“摘帽”,这是精准扶贫战役的喜人战果。过去5年来,我国年均脱贫人数超过1300万人。这一伟大成就背后,是广大党员干部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付出的汗水、心血乃至生命。
  然而,随着脱贫攻坚持久战持续深入,扶贫干部长时间、高强度投身第一线,“厌战”“懈怠”“畏难”“侥幸”“急躁”“补偿”等不良情绪苗头也在部分地方悄然滋生,值得警惕。
  一是厌战懈怠。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持久战,对参战者生理、心理都是巨大的挑战、考验。伴随着战役的持续深入,对扶贫干部的水平、智慧、经验的要求越来越高。尽管时间、精力消耗越来越大,可扶贫工作的效率、成果很可能不及前期明显,一些厌战懈怠情绪随之滋生。
  二是畏难放任。面对一些自身具备脱贫条件、却拒不依靠自身勤劳奋斗主动脱贫的群体,在做不通思想工作情况下,面对“扶贫干部干,贫困群众看”“坐在门口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现象,有些扶贫干部在“伤透脑筋”后,进而产生“无可奈何”“纳入政府兜底算了”的畏难情绪和心态。
  三是急躁求成。眼看着前期精准识别的贫困户,大多数通过产业、搬迁、培训等方式实现了生活条件改善,因而信心爆棚。有基层贫困村干部直言,现在上级有资金、有政策、有项目,村里有榜样、有产业、有经验,提前摘掉贫困村帽子肯定没问题,终于可以歇歇脚、松口气。
  一些地区“早脱贫、早脱钩、早脱身”想法较为突出。有的片面追求“政绩收益”,不愿意“前任种树,后任摘果”,热衷于短平快项目,对生产周期长、产值高的产业兴趣不大。一些地区热衷于扶贫工作“造盆景”“树典型”,将资源与精力集中于部分贫困户群体,寄希望于通过包装打造“亮点”,“以点代面”,应付考核检查;有的竟直接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出现干部“潜伏”到贫困户家里“装儿子”,替贫困户回答问题应付检查的闹剧。
  四是补偿冲动。近期多地发生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情况,一批干部被查处,其背后不乏寻求补偿的心态在作祟。一些扶贫干部在服务贫困群众的过程中,因自身回报甚少而心态失衡:或者将扶贫款项作为“自留地”“唐僧肉”,大搞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或者自以为在争取项目、发放款项中劳苦功高,便理直气壮向受助群众索要“跑腿费”“好处费”,雁过拔毛。
  这些“不良情绪”滋生,背后多重因素使然。到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而且扶贫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面对难关,气可鼓不可泄。
  不良情绪本身并不可怕,完全可以科学疏解、合理引导,可一旦任其滋生蔓延,就将对脱贫攻坚事业的整体士气、战役进展、群众期许,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乃至形成代价惨痛的破坏效应。
  行百里者半九十。调节不良情绪,需要树立攻坚必胜的坚定信心与信念。一系列贫困地区脱贫摘帽的实践经历证明,贫困并不可怕。十八大以来的五年,6000多万贫困人口已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只要高度重视,思路对头,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深度贫困是完全可以战胜的。在党中央率领下,全党上下一心,紧密联系群众,就没有攻克不下的堡垒。
  一线扶贫工作中需要坚定信心、鼓足勇气,也必须讲究方式方法。要摸准贫困户心态、整合各方资源,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激活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同时,扶贫干部也要克服“急躁症”、摒弃“侥幸心”、消除“畏难感”、杜绝“补偿欲”。
  消解不良情绪,需要组织上对一线扶贫干部给予更多关心。在脱贫攻坚冲刺期间,必须充分发挥出组织优势,配强、配优扶贫工作队伍,对如实完成脱贫摘帽任务、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充分发挥正向激励效应。尤其是对基层一线扶贫工作者,组织上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充分利用座谈、调研等方式,及时疏导情绪、有效化解心结。
  摒弃不良情绪,还需要强化督查、及时剔除“害群之马”。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从客观上彻底堵住心存侥幸造假、企图蒙混过关的漏洞。对长时间“畏难放任”、打不开局面、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干部,必须尽快组织调整,让扶贫一线作为干部工作态度、能力的检验场;对待心怀叵测、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将懈怠厌战等不良情绪对扶贫工作的影响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振兴乡村,不能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振兴乡村,不能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此全面部署,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可以预见,农村农业即将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一片新蓝海,在政策和市场的吸引下,一大批人财物将向乡村涌入,广袤农田成为创业兴业的沃土。然而,当大量资本进入乡村,我们必须保持清醒,乡村振兴的发展是各方与农民的共享收益,不能在资本的侵入下异化成围猎乡村,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乡村振兴,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除了发掘农业农村的潜力,更离不开社会资本、各方人财物投入的支持和拉动。当前,无论是在规模化的种植业、现代化的养殖业,还是养老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等农村服务业,随处可以看到社会资本的身影。它们将充沛的资金带到了农业农村,激活了农村经济的一池春水。
  社会资本下乡在拓展“三农”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容易使农业农村成为个别资本攫取短期利润的市场。在一些地方,大量资本进入农村承包土地后,出现了“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一些企业以农业为幌子圈占农地从事非农活动,个别企业以参与新农村建设为由侵占国家涉农补贴,一些粮食企业、种粮大户甚至毁约弃耕,“卷铺盖走人”。
  农民是农业兴旺和农村发展的主体,因此,乡村振兴就要尊重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民发展意愿,尊重农村发展的特点和实际,绝不能让强势资本代替老百姓唱主角,本末倒置。
  振兴乡村,既要通过鼓励政策形成乡村的吸引力,又要健全制度,规范“下乡行为”;既要为社会各方在乡村振兴中谋求发展提供新空间,也要未雨绸缪,做好风险管理和预警,划定“两道红线”,切忌一哄而上搞冒进,避免农村沦为新一轮资本的围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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