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呵护警民关系,弘扬法治精神

2018-02-0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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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执法者依法办事,被执法者反而“不法”了。以前是权治思维,执法者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说一不二,出现了很多越权执法,不仅凸显了执法人员的素质低劣,同时也激化了矛盾,产生了不必要的损失。现如今,“权大于法”正在逐步走下神坛。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执法者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是如此之下,我们开始看到越来越多的执法者在依法履行职责的时候,遭受到了暴力抗法,甚至是辱骂殴打。
  近期,河南南阳和开封、山东济南和菏泽以及湖南长沙等地相继发生一线公安民警辅警正常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骂殴打事件,极少数不法人员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服从现场执法管理,肆意辱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甚至进行造谣诽谤,对一线民警和辅警的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伤害,给警察执法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峻挑战。广大媒体、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纷纷谴责暴力抗法和辱警袭警行为,呼吁依法严肃惩处违法犯罪、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综合分析】
  [权威论述]
  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习近平
  [分析:正确认识警民关系]
  警察是公共秩序的守护者,但他们自身的安全和权威也需要被维护。和平时期,警察是国家最具强制力的执法力量,冲锋在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前沿,也容易因执法行为招致各种对立情绪。近来的一系列抗法辱警事件,就折射了这种对立,也挑战了法律权威。事实上,梳理近年来关于警察执法的舆论事件不难发现,一旦警察执法出现瑕疵甚或过错时,就会引发公众几乎一边倒的谴责与批评;而一旦警察执法遭遇暴力抵抗或羞辱谩骂时,又会触发舆论的普遍声援。这种矛盾复杂的现象,正说明理性、健康的警民关系需要用法治去呵护,遇事一断于法,而不能受极端情绪的左右。
  对待警察执法的不同态度,映射出的其实是法治共识的不足。被撕裂的舆情两端,实际上是缺乏法治共识的两个群体:一边是深感委屈但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高的执法力量;另一边是对警察执法始终抱有偏见和警惕的少数群体。倘若警察一方出现过错不能正视,反而滋生不满情绪,甚至将遭遇暴力抗法受到的委屈作为原谅自身过错的借口;倘若相对人一方把警察执法失范当作自己可以暴力抗法的理由,甚至将其他地方的负面舆情“挪移”到自己身上以强化抗法辱警的“正当性”,那么这种混淆不分的心理,终究难以达成法治共识。
  法治社会中的警民关系,应该是文明执法和全民守法的结合,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警察执法要规范文明,时刻警惕执法权失范威胁到公民权利;同时,警察执法又要权威、高效,正常执法不容亵渎,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如此推论,上述对待警察执法的不同态度本没有错,执法错了就要受批评,遭遇抗法就应被声援。然而,经过如此多的舆论事件,无论是警察执法失范还是遭遇暴力抗法,似乎都没有得到彻底的纠治,一些极端情绪时不时仍会冒出头来,这又是为何?究其原因是法治共识的缺失。
  [法治信仰的重要性]
  植根于人民心中的法治信仰,它是自发的相信法律、认同法律,并且在实践中遵守法律、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法治信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人民群众信仰法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崇尚法治精神共建全民守法 施文兴)
  [意义]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亚里士多德的这句名言,再明白不过地说出了全民守法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将大大提升各类守法主体学法知法遵法的自觉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也具有重要意义。
  全民守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人人守法、事事依法”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冲突,降低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必然是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
  全民守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保证。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将有效促进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的产生,将有效促进民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将促使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对策措施]
  一是要敬法畏法,塑造法治精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知法、用法、敬法、畏法,做法治精神的代言人和践行者。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老百姓听得懂、能接受、愿参与,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增进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
  二是营造有利社会成员自觉守法良好氛围。民众守法意识既是立法的精神源泉,又是法律实施的社会心理保障。要通过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厉行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共识。努力让信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一个干部的工作方式、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全面依法治国,执法权威不容践踏。维护执法权威,作为政府,应该出台更为周全的执法准则和执法流程,既要让执法者有法可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保护好执法者的人身安全,也要对敢于践踏法律尊严,藐视执法权威的行为得到相应处罚。作为执法者,必须严格遵守《宪法》以及其他各种法律的规定,依法依规办事不僭越职权,同时也要注意在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抗法、辱骂殴打时,保护好自身安全,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作为民众,要对法律和执法者有敬畏之心,要能够分清是非黑白,不把自己的错误当成胡搅蛮缠的理由。
  【文章素材】
  [精彩标题示例]
  1.培育法治文化 涵养法治精神
  2.全民守法才能铸成法治中国
  3.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精彩开头示例]
  1.民者,万世之本也。一举一动是否合法,决定着能否建立起全面的法治社会。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法治建设才有坚实根基,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才有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每个公民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不能触碰道德的红线,不能抛弃法律的义务、不能丢掉道德的责任。
  2.“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练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精彩结尾示例]
  1.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法律就会守护我们每一个人。
  2.严复曾言:“贫民无富国,弱民无强国,乱民无治国。”法治中国不但意味着优良而科学的政体,蕴含着意义世界的秩序和洽切而和谐的人世生活;法治中国必然是良法之治的中国,必然是具有国家德性的中国,也必然是公民崇法信法守法的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培育法治精神,是政府职责所在,也是每个公民的期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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