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集美大学辅导员专项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7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集美大学专项招聘辅导员工作方案
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与厦门市政府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现有21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专任教师1500多人。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新疆籍少数民族,会维吾尔语与汉语。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及以上职务)的优先。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相关民族大学或新疆地区高校或本校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7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提供证明;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jm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实际人数开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jmu.edu.cn)。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里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 6181261
E-mail:rmk@jmu.edu.cn
十一、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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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