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招聘公告

2018-03-0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报名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07室。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和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6名污染源普查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专业:理学大类、工学大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优先。
  4.其他: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
  (三)招聘岗位
  1.岗位:污染源普查员。
  2.职责:污染源普查对象信息调查、污染物数据分析处理、污染源档案管理。
  (四)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工作范围为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07室。
  报名不收取费用。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扫描(若有请提供);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page]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气质仪表等。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按以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随军家属。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五)聘用
  1.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工形式、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污染源普查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期限一年(自正式聘用之日起)。
  (二)工作时间
  1.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息时间。
  2.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需要加班的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薪酬待遇
  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发放。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岗位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所列专业类别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739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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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次污染源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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