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3月12日12: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因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016、2017、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气象网站(www.fjqx.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3月1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期间,我们将在福建气象网站定期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并于报名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fjqxj10@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届别”,如:“龙岩市长汀县气象局-王琳-本科-电子信息工程-2017”,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16、2017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扫描件均以图片形式添加在《登记表》word文件里,总大小不超过3M):
(1)《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2018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扫描件均以图片形式添加在《登记表》word文件里,总大小不超过2M):
(1)《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清晰,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每位应聘者须交纳80元报名费,在考试报到时交纳。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含《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题,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气象网站公布。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page]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报到、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气象网站(www.fjqx.gov.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气象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报名、咨询邮箱:fjqxj10@163.com
电话:0591-87113062
十一、监督
进入面试人选及成绩将及时在福建气象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27834(省气象局纪检监察)
0591-83351559(省气象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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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