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漳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通知

2018-07-0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漳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漳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通知
  兹定于2018年 7月7日(周六)组织2018年度漳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2018年7月7日(周六)上午7:50前,准时报到(温馨提示: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者或缺席者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二、报到地点
  漳州市少体校内(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号,华阳体育馆对面)。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彩照1张、水笔及体检费500元(多还少补)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怀孕期间的,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3.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并劝导无效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
  6.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通知体检工作。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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