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以下简称泉州电大)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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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2.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通告发出之日(2018年6月20日);2018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3.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材料。
  5.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应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有意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成一份word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泉州电大邮箱qzddbgs207@163.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请勿重复投递。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投递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
  1.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上我校官网http://www.qzrtvu.com的下载);贴照片处附上电子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2.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部门印章);
  (4)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报到证(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6)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图片必须保证清晰,真实。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在泉州电大(www.qzrtvu.com)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到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核等招考活动。
  四、考试
  (一)考试办法
  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包括试讲(15-2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需过合格线);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二)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8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成绩
  考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中共党员;(2)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3)取得较高学历的;(4)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我校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考核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通知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放弃。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我校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电大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电大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泉州电大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办公室黄老师、蔡老师:0595-22766367、22783027。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初审、 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81630;0595-22199898。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电大网站(http://www.qzrtvu.com/)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电大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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