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遴选公告

2018-08-0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遴选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5日—8月15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丰泽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遴选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聘优秀教育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和人数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各1名。
  二、申请参加遴选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勤奋务实;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校行政管理能力,公道正派且在教师中具有较高威信,从教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其中,申报初级中学校长的应聘人员应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及中学校长岗位任职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曾任设县(市、区)公立直属中学校级领导正职3年以上或副职6年以上;申报区直属实验小学校长的应聘人员应曾任设县(市、区)公立直属小学校级领导正职3年以上或副职6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从事小学教育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以上年限按截止日期2018年7月1日计算。
  3、曾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所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任职期间学校获得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先进单位称号。
  4、参加两所学校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5、申报对象报名时应取得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遴选的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 月 5 日—8 月15 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1)到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zqjyjrsg@126.com报名(邮件标题:2018丰泽区公开遴选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姓名”);
  采取第(2)种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与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了解报名材料收取情况。
  公开选聘咨询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丰泽区政府西楼206)。
  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咨询时间:8:00-12:00,15:00-18: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认真对照选聘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等,选报一个选聘岗位。对选聘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名截止后,丰泽区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结束后7天内通过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步审查情况以及后续的现场审核和选聘考试。
  (二)现场审核和办理加分
  1、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需于选聘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选聘考试前,丰泽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18年丰泽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2)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其他证明材料见(附件4)。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名参加选聘考试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足3人的,选聘岗位不开考。
  2、办理加分
  具备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可办理综合成绩加分。其中,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8分:①获评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②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校长等类似荣誉称号的;③列入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并完成全部研修课程的在职校级干部;④取得博士学位者;⑤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高校教育类学科教授;⑥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等)。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5分:①获评省级优秀校长等类似称号的;②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校长等类似荣誉称号的;③列入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并完成全部研修课程的在职校级干部;④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等)。
  在报名或现场审核时可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未提出申请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选聘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选聘面试,选聘面试按应聘岗位分类组织。选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待报名截止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与加分累加而成,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取高分者入围,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4、组织体检
  组织各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进行体检,由丰泽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丰泽区教育局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体检不能确定为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5、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按与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由丰泽区教育局公开遴选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并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公选职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建议意见。考察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综治证明等。若考察组认为考察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且体检合格者进行递补。
  6、确定等次和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泽区政府网”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就拟聘用人员适用的人才政策规定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7、决定聘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丰泽区外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送达之日起60天内办完调动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③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④放弃聘用资格者;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8、聘任待遇
  (1)丰泽区外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丰泽区内拟聘用人员签定合同后,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中共丰泽区教育局党组组织对其进行考核,丰泽区外应聘人员考核优秀的,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再奖励安家费20万元,合格的一次性再奖励安家费10万元;丰泽区内应聘人员考核优秀的,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合格的再奖励5万元,并正式聘用,任期三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首任任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可予续聘。
  (3)根据泉州市及丰泽区人才政策,拟聘用人员如符合教育人才和名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教育人才特殊津贴和名教师特殊津贴。
  (4)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
  (5)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在我区落户,家属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区有关职能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属于在职公办教师或卫技人员的,经业务考核和政审合格,可以直接办理调入手续。
  (6)拟聘用人员子女可在我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自主选择入学,由丰泽区教育局给予安排。
  9、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解除合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选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的承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在丰泽区最低服务年限6年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按双方约定的协议执行。
  (3)选聘过程由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组、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组举报电话:0595-22508002
  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0595—22501008
  (4)本简章由丰泽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解释;简章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丰泽区委编办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教育局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