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乡镇财务会计岗位公共事务助理员资格复核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财务会计岗位公共事务助理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财务会计岗位公共事务助理员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9月20日(星期四)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0层党群工作部1010办公室。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为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如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等还未取得的,可先提供校方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体检时提交);如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三、其他说明
若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资格。
放弃资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弃权声明并签字,并于9月20日17:00前与区党群工作部取得联系,传真弃权声明,逾期未提交弃权声明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共事务助理员及村级全职文员等考试。
联系电话:0591-24399129(兼传真)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