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18-09-2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受商务部授权和委托,归口管理我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项目合作,承担对外援助一般物资项目的采购和实施管理工作,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管理和部分援外培训项目监管工作。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资格要求:
  岗位一,项目管理岗3人,要求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6个学科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的专业硕士。
  岗位二,综合管理岗1人,要求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的专业硕士。
  海外留学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人员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保密意识,具有团队合作、吃苦耐劳精神,服从驻外工作调配,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工作;
  3.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写作和沟通组织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4.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
  5. 最高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本科学历教育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方式(海外留学人员除外);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8.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无户口要求,我单位不能为本次招聘应聘人员解决北京户口。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八个环节,咨询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报名及资审
  应聘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17:00之前将所需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human_resource@cicete.org,并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字样。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二)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逐项填写,相关内容应同报名表一致;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取得的学历需同时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五)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六)户口本本人信息变更页扫描件(如有);
  (七)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审。
  报名截止后,我中心将在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icete.org)发布资审结果和考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审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某一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考生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时,该岗位达到面试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试将在北京举行,考试安排相关信息将于考前在交流中心官网上发布。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官网上公开发布,未通过考试的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交流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为无工作经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的,见习试用期1年;无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1年,博士研究生和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开展。
  凡与交流中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交流中心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裴老师、田老师
  咨询电话:84000690、84000667
  纪检监督电话:84000676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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