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晋江安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宣教培训中心讲解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
6.具有晋江户口
7.相关要求:
女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品貌端正,亲和力强,有良好的仪态仪表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高在1.60米上(面试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高限制)。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晋江市安监局邮箱:jjanban@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
(4)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
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通过初选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材料原件至安监局办公室现场交验,其中: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面试。
本次招聘方式主要采取面试、试用等环节和程序,具体形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天内,向安监局办公室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5.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 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晋江市安监局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人力)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雇员与海峡人力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海峡人力派至安监局工作,劳务派遣期限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海峡人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晋江市安监局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晋江市安监局规章制度,服从晋江市安监局管理。
三、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执行我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联系人:连凯华
电 话:0595-85611135
附件:
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