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冬季厦门翔安教育集团招聘骨干管理人员公告

2018-12-1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1.   2018年冬季厦门翔安教育集团招聘骨干管理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厦门翔安教育集团冬季招聘骨干管理人员公告
  为全面促进翔安教育发展,打造翔安教育集团一流办学品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教育集团骨干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翔安教育集团是经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翔安区教育局。集团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按“以事定费”原则,人员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人员薪酬为岗位绩效考核年薪制。集团办学涵盖中小学、幼儿园,先从幼儿园入手,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并逐步向中小学延伸。至2020年,全区还将计划开办近50所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岗位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具体岗位如下:(单位:人)  
岗位 名额 岗位 名额
行政管理中心财务会计 1 行政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 1
课程教学中心教务专员 1 课程教学中心督导专员 1
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福利员 1 规划发展中心电工 1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品行端正;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
  (一) 行政管理中心财务会计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具备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对应专业及以上学历);
  3.具备财会类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5.现从事学校财务会计工作者优先。
  (二)行政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
  3.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较复杂的数据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方案编写能力;
  4.熟悉资产管理、采购、运营、供应链、仓储、财务、内审等内部流程优先。
  (三)课程教学中心教务专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如果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对应专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教务教学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教务统筹管理能力。
  (四)课程教学中心督导专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如果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对应专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教务统筹管理能力。
  (五)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福利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年制本科),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或持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证书;
  3.具有3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人事政策、法律法规与各种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
  5.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六)规划发展中心电工岗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持有高压电工证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水电现场施工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水电工程图纸,熟悉建筑水电、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操作;
  4.持有中级电工及以上资格证。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以上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九)报考专业请对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详见附件3)。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2月12日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厦门市人才网和相关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者请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民生领域教育板块公示公告栏(相关链接:http://www.xiangan.gov.cn/ly/jy/),下载填写附件表格,并将《翔安教育集团骨干管理人员应聘报名表》和《翔安教育集团骨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详见附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到文件夹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xajyjt_yh@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岗位姓名需做对应修改,不按要求上传的,不予接收,视为未报名。《报名表》、《汇总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报名专业请对照附件3进行,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三)网络初审
  教育集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和集团岗位任职条件需求确定初审入围人选。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回复,请注意查询邮箱(直接回复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
  (四)现场资格审查
  教育集团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1)审核时间:2019年1月7日-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审核地址:翔安区新店中学润毓楼一楼阅览室(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1号)
  (3)资格审核资料:
  ①《报名表》(A4双面打印),贴上照片,一式2份;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均需提供〔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
  ④任职资格证书;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⑥获奖证书;
  ⑦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符合报名年限的岗位工作证明,(需体现岗位和工作年限并盖章);
  以上证书均需携带原件、A4纸复印件并依次按顺序整理成册。(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复印件不退还)。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12日组织笔试(暂定),1月19日组织面试(暂定)。笔试成绩合格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1:1进入笔试、面试的,成绩合格线为7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翔安教育集团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翔安教育集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向翔安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由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翔安教育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五、薪酬待遇
  年薪包干制:工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资历)补贴+服务年限补贴。包干年薪: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员、教务专员、督导专员、薪酬福利员按集团薪酬管理二类标准12-15万元执行;电工按集团薪酬管理三类标准7-10万元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2.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信息的(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自动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5.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6.请应聘者据实准确填报信息。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应聘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聘用前,翔安区教育集团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9.咨询电话: 0592--7882063
  附件: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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