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0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是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按规定承担患有严重疾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集中治疗工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业务和卫生防疫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1 |
内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该岗位需从事男性戒毒人员强制戒毒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fjsf.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统一打包以“姓名-职称-专业-应聘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fjsfjdyy_rs@163.COM报名。未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3、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请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携带材料到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面试前作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材料包括: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为A4规格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fjsf.gov.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811号
邮 编:3500007
电 话:0591—88320621
E-mail:fjsfjdyy_r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及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70179(福建省司法厅),0591—87301519(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0591-88320605(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附件:
福建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