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明市清流县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公告

2019-04-1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三明市清流县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公告已公布,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4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清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清流县民政局五楼)。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清流县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9〕29号)和《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9〕3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工作,确保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一、招募计划
  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4名,渔沧社区、长兴社区、凤翔社区、翠园社区各1名,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和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三明市12个县(市、区)2019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无此要求;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清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清流县民政局五楼)。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携带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报名。
  ⑵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的,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月3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4月30日前本人及时与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或福建省民政厅(mzt.fujian.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担任学校各类社会团体的干部和班级干部的聘书或证明;(7)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8)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担任学校各类社会团体的干部和班级干部的聘书或证明;(7)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8)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5.报名要求
  报名者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志愿服务社区,并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清流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简称“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5月10日(星期五),领导小组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分。考核分由学历、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获奖情况、附加分五个项目组成,总分100分。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清流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最后得分。
  招募不分志愿服务社区,统一按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招募。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由招募领导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体检人选4人,由领导小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和不服从安排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1日-6月30日,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七)岗前培训
  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7月11日-7月15日,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龙津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具体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参照《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9〕39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 系 人:县民政局 江祖林
  联系电话:5324581 15859819181
  清流县民政局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