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6月起执行,公务员再做下面这些事将被开除公职

2019-05-0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6月起新的公务员法将进行实施,在正式实行的《新公务员法》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公职人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工作,对于生产经营工作的项目也有了举例。规定一出让很多公务人员陷入尴尬,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人员不可以兼职

  《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二、公务人员不可以开店

  公务员不可以开店,国家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处在处罚等。

  三、公务人员不可以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四、公务人员不可以入股开公司

  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公司、从事三产、参股做生意的,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一人一职,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如果公务员违反了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得以处罚。轻的情况会被警告并退还不当的收入,一旦情节严重,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相信有很多的公务员朋友是有做副业想法的,但是新规一出,大家还是按照新公务员法的规定行事吧。那么你对于新公务员法的规定,是如何看待的呢?你认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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