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市研究生培训服务工作总站招聘公告

2019-09-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福州市研究生培训服务工作总站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8:30至2019年9月20日18: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福州市研究生培训服务工作总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进行2019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共有1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以2019年9月16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9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9年9月16日8:30至2019年9月20日18:00,到福州高新区管委会506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干部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包括报名表、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交。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福州高新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考核时提交。

  3、报名时,报考人员体检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三、考试

  1、由于此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1均予以开考。

  2、如考生无法参加面试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http://fzgxq.f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询。

  五、考核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缺席体检、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截至时间另行安排。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网(http://fzgxq.f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XX类”的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506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干部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20135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导,我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3820179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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