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岩上杭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龙岩上杭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可结合2019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备考。笔试时间:11月16日。笔试地点:设于上杭县,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的《笔试准考证》。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上杭县2019年冬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上杭县2019年冬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23个,计划招聘人数28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上杭县2019年冬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可登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网址下同)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rsj.longyan.gov.cn/)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

  10、其他情形:现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除报考逆向转编性质的事业单位职位(如财政拨补或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职位、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拨补事业单位职位)外,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19年10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③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或属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

  5、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8、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经验)的,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9、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进行笔试加分(在校大学生毕业士兵或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加分不受2年期限的限制),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成绩原始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考生的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职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职位无效。除招聘职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外,其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 1比例的,该职位应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不开考,如属于单位急需紧缺的职位,可按闽政办〔2017〕137 号的有关规定降低开考比例。需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招聘单位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对外公布并实施。不开考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报名单位)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各报名单位的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上杭县2019年冬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根据本招聘方案和《职位表》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所需要的其他专业证书、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三)报名程序

  1、各报名单位根据本次招聘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的结果负责。

  2、经各报名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与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报名单位。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4、各报名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报送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面试对象的复审结果为准;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招聘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2、农村在册贫困户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报考期限内书面申请减免考务费,申请时需携带如下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在册贫困户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满分100分计,各职位的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对招聘职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相关职位报考者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如该职位报考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经招聘单位书面报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考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根据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和上杭县卫生健康局、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的委托,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1)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护理职位的报考者参加《护理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其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的报考者参加《医学基础知识》科目考试;(2)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位的报考者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委托福建省相关人事考试机构命题、制卷、评卷。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11月16日(星期六),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上午9:00—11:00,《护理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科目下午14:30—16:30(如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设于上杭县,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各笔试科目的合格线,分别根据各科目按职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如相关科目各职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该笔试科目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公布),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在职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出具服务期证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核实考生原录(聘)用职位的服务期要求,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取消面试资格。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截止时间为正式面试日开始前5个工作日。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公布,并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9年12月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如相关职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职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考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4、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人选查询。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分别负责本单位体检对象的体检工作,上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体检对象的体检工作,其他单位体检对象的体检工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对象因怀孕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招聘单位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按规定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档手续。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七、咨询服务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597-3316695。

  八、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考试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委托专门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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