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这样会被直接辞退?别打翻你的“金饭碗”!

2020-02-1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一提到公务员,首先想到的就是最稳定的职业,一旦考上就终身不会失业,所以公务员被称之为“铁饭碗”、“金饭碗”。每年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公务员考试永远都是竞争激烈,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公务员真的永不失业吗?显然不是。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会被直接辞退,可见“铁饭碗”“金饭碗”也有打翻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究竟是什么情况。
 
  一、考核不合格
 
  公务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不称职、基本称职、称职、优秀,一般情况下,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难免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当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就有可能被评为不称职,当然,也不是一被处分就得确定为不称职,各地可能情况有些不同,小编所在地区,党纪严重警告以上,且处分原因是因工作关系的,将被确定为不称职。一年考核不称职也没有太大关系,只是在晋升时不计算工作年限,但如果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依公务员管理规定,将被直接辞退。
 
  二、不胜任现职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对行政能力高低判断的考试,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本身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但是,现实中能通过公务员考试却不能胜任工作的人比比皆是,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分低能现象。当然,也有可能是组织安排不对,没有做到人岗相适,导致不胜任工作也有可能。所以,胜不胜任工作在现实中其实很不好判断,没有一个定性和定量的标准,但这种现象又确实存在。所以公务员法作出相关规定,被单位认为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可以辞退。需要说明的是,光有单位认为其不胜任现职还不能辞退,必须其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才可以辞退,防止用人单位以此理由随意辞退公务员。
 
  三、拒绝合理安排
 
  这里的拒绝工作安排是有特指的,不是平常的工作拒绝安排就可以辞退。主要指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一般出现在机构改革的时候,比如今年以来的党政机构改革,就有很多单位或科室撤并,如检察院的反贪污机构就合并到了纪委中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拒绝组织的合理和统一安排的,是可以被辞退的。当然,要说明的是,一定要是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果是明显不合理的安排,是不能辞退的,比如安排孕妇从事体力劳动的,就明显属于不合理工作安排。
 
  四、不遵纪守法
 
  不遵纪守法的范围比较广,公务员需要遵守的规定和纪律也很多,稍不注意,就违反了相关纪律和规定,当然,不是所有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将被辞退。一般情况下,违纪行为较轻的,依照公务员法、党纪处分条例等,给予公务员一定的党纪政务处分,比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公职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里所指的不遵纪守法,是指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可以给予辞退处理,如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以予以辞退。
 
  综上,可以看出公务员永不失业是个伪命题。虽然公务员号称中国最稳定职业,但如果公务员不遵章守纪、不珍惜岗位、不努力工作,“金饭碗”“铁饭碗”最终也会成为“泥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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