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招聘林业站森林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2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招聘林业站森林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3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福建事业单位考试课程备考。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公开招聘林业站森林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人员方案

  为了加强林业站队伍建设,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龙政综〔2016〕42号)文件精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林业站森林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性别比例

  岗位:林业站森林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人员,人数12人(其中:男10人、女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应往届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7.招聘范围为福建省户籍生源。

  8.具体专业要求:林学,园林,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工程技术,现代林业技术,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区林业局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597-5832738。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3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2.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登记表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www.yongding.gov.cn/)网站或在区林业局人教股下载,邮箱:ydlyrjg@163.com密码:yd5832738)

  3、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区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林业局核发《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班时间,地点:区林业局人事教育股。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 笔试

  1.笔试组织:

  笔试由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委托相关部门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必要文具,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ongding.gov.cn/)公布或向林业局人事教育股电话咨询,电话:0597-5832738。

  (四)体检、考核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出现分数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情况的处理办法:按学历高低、是否党员、是否贫困户、年龄小的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林业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

  (1)考察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林业局负责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形式:查阅人事(毕业生)档案、谈话等形式,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按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

  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15个工作日内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考察对象应在毕业后30天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五、聘用程序

  (一)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和在林业局机关大院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三)经林业局党组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岗位。由林业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基层林业站工作,不服从安排或不听从调剂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人员。

  1.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招聘人选从永定区林业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招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受聘人员与龙岩市永定区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用劳动关系。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聘任人员遇有考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可解除聘任合同,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福利等待遇。(1)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月工资为31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月工资3500元,工资中包含缴交的“五险一金”;(2)绩效奖励每人每月按500元计算,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工资、代理费等,每月15日前汇往区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代为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2: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四)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

  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农业系统纪检组的监督。电话:0597-5832470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文章来源:http://www.yongding.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17_1706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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