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泉州惠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2020-08-1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福建泉州惠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7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协管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18-35岁(如有其他特长,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符合执法工作要求,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4.具有惠安县户籍。

  5.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报考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⑧有被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开除、辞退者或主动辞职者。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20年招聘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需粘贴个人一寸照片,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2.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3.体能测试

  考核内容:1000米跑步。

  4.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

  (2)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携带以下材料:①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②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③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3)资格复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4)入围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表格,未按时提交表格者即视为主动弃权。

  5.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报考者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体能测试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1比例,则按报考者成绩60分以上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聘用

  (1)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分事项

  根据公告及工作需要,符合优先录用要求的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给予加分计算(加分数值参照下方)为最终成绩,加分数值最高为10分。

  1.加分对象

  (1)复退军人:总成绩加10分;

  2.加分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0年招聘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协管人员成绩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考生应在本公告结尾处的“附件4”下载《加分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3.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加分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二楼。

  4.其他事项

  (1)考生须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商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考生提交的《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惠安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协管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惠安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服务单位服务满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全年平均每人每月工资和奖金4200元左右(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年终奖,其中绩效工资、年终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87381632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2.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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