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引进乡村振兴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示之日起,截至2021年7月30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引进乡村振兴人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市直各部、委、办、局,各群团组织,市直属科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引才回乡”五年计划,引导鼓励漳平籍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农村干事创业,现就2021年度引进乡村振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引进乡村振兴人才10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示之日起,截至2021年7月30日。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漳平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振兴乡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 敬业奉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 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 身体健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 不得报考对象: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表现不好等个人原因被其它单位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 限制报考对象:
(1)省里统一选拔2020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因尚在服务期内,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严格管理,不列入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招聘范围;
(2)现役军人和龙岩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列入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招聘范围。
3. 建议不报考对象:
(1)有高度近视、弱视、单眼废用性外斜、色盲(夜盲)、肠胃病较严重等情况的同志,虽然基本达到公务员体检标准,但考虑漳平农村大多山高路远、自然村偏僻分散,农村工作常常要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需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建议不报考。
(2)目前已怀孕的女同志,因不宜参加胸部X线片等规定的体检项目,不能按招聘时间节点完成正常体检工作,建议不报考;
(3)鉴于乡村振兴人才上岗后,依据《村级后备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每人每年住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50天,每月一般不少于22天,试用期满考核、聘期年度考核等均需按统一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建议计划2年内怀孕待产、哺育的女同志待条件合适时,在以后年度报考。
(三)优先聘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能用方言与当地群众交流。
四、岗位安排原则
原则上聘用后安排到原籍乡镇的党建示范村、乡村振兴试点村、贫困村或人口多任务重的重点村工作。岗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政策待遇
1. 工资待遇。引进乡村振兴人才的聘用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与福建省新录用公务员同等月工资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2. 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据聘用期满时的政策规定,可参加相应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考,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干部;若未能如期组织考试或未考录者,可继续与用人所在乡镇签订为期2年的过渡期聘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续聘期满后,不再享受引进乡村振兴人才待遇。
六、报名方式
1. 符合引进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从漳平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到市委组织部复核相关信息。
2.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漳平市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贴近期彩色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户口簿。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校核并上交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的家庭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须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同时认同工作程序和招聘岗位给予的政策待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资格。
4. 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53号市委组织部3楼人才工作股,电话:0597-7532922,传真:0597-7523959。
七、招聘程序
1. 宣传动员。在漳平政府网和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各乡镇党委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2. 资格审查。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3. 面试面谈。面试面谈重在考察报名人员对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的了解,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思路办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4. 考察政审。根据面试面谈情况按1:3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和相关乡镇党委组织人员通过走访、政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人选。
5. 体检。组织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分数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6. 公示。在拟聘人选所在村(居)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
7. 决定聘用。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八、聘期管理
在聘用期间,按照《漳平市村级后备人才暂行管理办法》管理,要求每人每年住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50天,每月一般不少于22天。
到岗报到后,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市委组织部负责年度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
九、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及时垂询。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597-7532922
联系邮箱:zpszgb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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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
文章来源:http://www.zp.gov.cn/xwdt/tzgg/202106/t20210624_1797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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