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试招聘公告

2021-10-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11月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试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8:00—2021年10月26日17:00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芗城,是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级重点中专漳州卫生学校升格而成,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12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89人,设有护理、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7个专业群23个专业,“六系三部两中心”11个二级机构,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较强的师资力量。因工作需要,2021年11月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者应在2021年10月18日8:00—2021年10月26日17:00前登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wzy.com/)“人事招聘”窗口,提交个人信息(特别提醒:考生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字不差)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10:00—10月2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5日(不再另行通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59502、2559568。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我院将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等届时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以官网公告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我院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2.专业、学历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将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6.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7.报考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调档通知书3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我院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8.有关加分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下载打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笔试、面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报考者应及时关注我院官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及时了解防疫期间的考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wzy.com/)首页下方“人事招聘”窗口,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

  十三、监督

  本次招聘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96-2559660

  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596-2049362

  本方案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zzwzy.dfw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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