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聘用人数
762名。
报名时间:4月20日上午8:00—4月24日下午5:00。笔试时间:
5月21日,
笔试包含《综合基础知识》(A类)。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聘用人数762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专门岗位
1.下列人员限报考本人服务县(区)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专门岗位”(即专门岗位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就业的报考者。
2.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岗位2,符合专门岗位1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可报考专门岗位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市报考者;
由我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由我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进藏、疆兵的退役士兵。
3.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岗位3:
莆田军分区、武警机动第五支队、火箭军96782部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公告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1年6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专门岗位具体条件请查询《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根据教高厅函〔2020〕9号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莆田市人事考试网(https://kl.ptrc.com.cn/)。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招考岗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通过《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查询岗位信息以及相关政策解释、招考规则、注意事项等。
(二)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4月20日上午8:00—4月24日下午5:00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4月24日下午5时关闭。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考确认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四)申诉审核
4月22日上午8:00—4月26日下午17:00,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表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
5月13日8: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
5月2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5月21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延迟或取消考试,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请考生认真核对。
4.加分
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见附件2)的拟加分考生请于5月16日8:00-5月20日17:00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在【加分及专门岗位认定】界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拟加分考生请登录莆田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届时请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市直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向未就业随军家属的专门岗位3合格线为55分)。县区(管委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其中: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二)面试
1.对象确定
设置需要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考生可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
3.面试
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岗位条件表中注明进行专业面试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或通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进行面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不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五、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六、疫情防控
(一)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二)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三)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四)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复查、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三)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莆田市2022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七)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kl.ptrc.com.cn/signup/news/bulletin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