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2022-05-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泉州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8时至5月20日15时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 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 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 )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 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 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 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 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 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法学类、公共管理 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的招聘岗位,专业类别按《福 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2 )中“法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所列专业。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2年5月14日8时至5月20日15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石狮 人才网”(www.sshr.net)中“公开招聘 ”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学信网《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 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 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岗位要求的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 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 料应当真实、准确,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对因 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 ,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 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 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 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5、领取准考证方式:进入考试测试人员,在入围考试人 员名单公示期后,考试前两天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确认, 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测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以 《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 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 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 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 (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 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4)随军家属;(5)取得相 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 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 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 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 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 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 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 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 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 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 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三)聘用

  1、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 石狮市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 用的,由用人单位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派遣手续。

  2、若其中一个岗位未招满名额,且该岗位无考生可以递 补,可从其余岗位符合岗位条件、未聘用的、考试合格的考 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3、此次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 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 到低依序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雇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劳动保 障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 遇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 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 ,可对雇员进行续雇。

  雇员在派遣期间食宿自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企业 职工社会保险。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 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章制 度,服从管理。

  雇员用工期间与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合 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 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 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 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 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 (http://www.sshr.net)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 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 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 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88732292)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 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 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解释。

  附件:



  2022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shr.net.cn/index.php/content/notice/show/id/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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