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52人公告

2023-01-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公告已发布,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52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6日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5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三明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三明市辖区内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一致。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若有关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5人(不含),则需增设笔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6日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2023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PDF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报考学校+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因疫情原因未领取可延至面试前提交)、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等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不委托第三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明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报考人员、报考研究生岗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企业在职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八、人才政策

  符合《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引进人才,除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外,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月6000 元、4000元、3000元;对福建师范大学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对符合教育紧缺急需专业重点学科的其他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对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同上)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20㎡、100㎡、80㎡人才房奖励,未兑现人才房且在工作所在地辖区范围内无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可申请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对福建师范大学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同上)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0㎡、80㎡人才房奖励,未兑现人才房且在工作所在地辖区范围内无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可申请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对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在三明市范围内无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可申请每月5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可享受5年。

  对于博士和符合条件的硕士引进人才,在子女教育方面,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到市内优质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家属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或子女,符合相应条件的,可通过考核调入或面试考核等办法保障就业;在深造支持方面,引进人才经组织批准,被选派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且承诺取得学位后留明继续服务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外,学习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补助。

  以上相关待遇详见附件3。

  九、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smjy.sm.gov.cn/)、各招聘单位校园网等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98-8231209。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三明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smjy.sm.gov.cn/zwzx/gsgg/202301/t20230113_18724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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