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宁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根据《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时间
本次体检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报考宁德市市直,蕉城、古田、寿宁、霞浦县(区)职位(公安职位除外)的考生,安排在4月24日(星期一)进行体检;
第二批为报考屏南、周宁、福安、柘荣、福鼎县(市)职位(公安职位除外)的考生,安排在4月25日(星期二)进行体检;
第三批为报考宁德公安系统(含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安排在4月26日(星期三)体检。
具体分批名单见附件1。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15前(公安职位为7∶45前),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体检费(建议随带500元左右现金,具体费用以医院实际结算为准),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第一、二批和第三批集中地点不同,详见附件1),集中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考生家属不得进入集中地点或体检医院。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出示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方可入场。考生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考录资格。
2. 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报到时,须将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电源后,统一交由领队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3.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请于4月23日(星期日)上午12:00前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提出延期体检申请。申请考生须下载填写《延期体检申请表》(详见附件3),签字并扫描后,连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妊娠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ndgwyek@163.com。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5.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保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无需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领队和医护人员,生理期过后再补检(初步安排在5月5日)。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按违规处理。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体检期间,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短信确认。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593-2870935,传真:0593-2883919。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d/klnews/3f790005-6d16-4ea2-b709-e39cea8ffc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