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关于2023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根据《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对报考2023年荔城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并参加4月30日全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上班时间)。
地点:荔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15号908室,金鼎广场对面)。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且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提交《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咨询电话:0594-2212325。
附件:1.闽人发[2006]10号
2.闽人发[2009]221号
荔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ptlc.gov.cn/ztzl/jyzl/gggs_32297/202304/t20230420_18142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