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遴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遴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系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于1999年3月根据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要求注册成立,主要承担各级政府粮油储备保管及轮换、订单粮食收购等政策性业务。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共计5名,其中,公开招聘3名,公开遴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1名,具体招聘(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除满足上述的任职资格条件外,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热爱粮食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统筹、决策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安排;
(六)愿意遵守龙岩市永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正常上班时间),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中山路1号区政府大楼620室),联系人:邓先生(13850686420)。
2.报名方式:
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免费报名,考试报名为现场或邮寄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通过邮寄(快件或挂号)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件落地邮戳为准。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岩市永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龙岩市永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遴选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须写“与原件一致+本人签名”),经现场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邮寄方式的报考人员可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在参加考试前一天提供核对。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审查,复审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资格审查后招聘(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聘(遴选)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是否开考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根据岗位需要,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考试形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⑴《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国家粮食局2016年6月;⑵《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国家粮食局2016年10月;⑶《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国家粮食局2016年10月;(4)《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5)《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其中报考职位代码301和302的人员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由5-7名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专家组面试现场当场亮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具有粮油保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如均无粮油保管经验的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
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公开遴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公开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
(四)健康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对每个职位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提出聘用职位的建议人选。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等。
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根据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征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综治证明。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征信证明、综治证明的考生或违反国家综治政策的考生,将取消其考察资格,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进入考察的人员因其本人放弃本次应聘或考察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研究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d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员工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二)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入职前,必须收回外挂证书,不参与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单位的经营管理等兼职活动,因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录用人员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四)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ongding.gov.cn/xxgk/tzgg/202305/t20230522_20044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