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安县公开招聘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23年惠安县公开招聘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7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开发岗位聘用对象为泉州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未就业(未在我市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泉州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的人员,可由原服务单位推荐,直接聘用;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特困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件;④2023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截图;⑤“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及原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14日17:0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修改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15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且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6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1.笔试。不再组织统一考试,直接采纳2023年4月29日的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不含医疗、护理岗位)笔试原始成绩。
2.直接推荐聘用人员可免除笔试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2.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服务单位分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综合分数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单位顺序。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直接推荐聘用人员可优先择岗。
六、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毕业生合同期为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含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分)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18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