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半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17:00止。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3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 30日至2005年9月30日出生(含当日)。
5.应聘者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7.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组织考试
(一)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和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四)面试: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1:3(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评定: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当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仍有相同条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在职考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本人能按期入职的承诺书,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
七、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经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复审、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资格复审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35686。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17(工作时间)。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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