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一)填写专业名称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若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的,应先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网络报名系统的考生信息表备注栏中说明,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二)填写学位类型
职位招考条件有对学位作出具体要求的,报考者应填写本人取得的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以境外学位报考且学位类型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三)专业资格与学历的对应关系
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是,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例1. 招考职位专业条件为“文学”,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位条件为“学士及以上”;报考者应具备“文学”专业的“本科”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
如果,报考者有文学专业的本科学历,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文学”专业对应的学位;不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资格条件。
例2. 招考职位专业条件为“文学”,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位条件为“学士及以上”;报考者应具备“文学”专业的“本科”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
如果,报考者有非文学专业的本科学历、学位,目前正在攻读“文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文学”专业的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资格条件。
例3. 招考职位专业条件为“文学”,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条件为“硕士及以上”;报考者应与具备“文学”专业相匹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
如果,报考者有非文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但其“文学”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仅为本科及以下层次;不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资格条件。
例4. 招考职位专业条件为“文学”,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位条件为“学士及以上”;报考者应具备“文学”专业的“本科”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
如果,报考者具有“文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虽然其本科层次的学历、学位非“文学”专业;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资格条件。
(四)专业资格的争议认定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或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考职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备注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录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经与招录单位沟通,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