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一)

2023-11-2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一)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一)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7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2023年12月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12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报考6001-6033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2023年11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或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fajyrs@163.com ,联系电话:0593-6381271 。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园花香园三楼智慧就业大厅。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

  1.时间、地点: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通过面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素养的理解、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2.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老师 15959312288 彭老师 13626980988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安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fa.gov.cn/zwgk/zdxxgk/jygzxx/ywjyzszc/202311/t20231124_1887614.htm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