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舆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4-06-0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舆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6月18日24: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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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情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舆情中心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推动民族工作数字化,管理国家民委政府网站等职责。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网站管理岗1名。

  (二)岗位要求

  1.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中国史0602、软件工程0835、信息资源管理1205、艺术学1301;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7.符合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证书等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gjmwyqzx_2024 neac.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6月18日24: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考察人选在我单位主管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支付。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反映问题的,核实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按规定在相应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招聘公告由国家民委舆情中心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联系电话:010-66508232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2024年6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rcrs_4225/sydwrsgl/202406/t20240604_519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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